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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 |《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

发布者:  时间:2023-02-22  浏览:

图书简介

《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于2022年4月出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著,共1294条,22万多字,从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时期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理解我们党百年法治奋斗史提供了宝贵资料、生动教材。

小编荐语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一百年前,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像光芒四射的灯塔,给近代以来饱受战乱、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带来了无限光明和希望,指明了前进道路和方向。百年征程波澜壮阔,从1921年到2021年,是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伟大飞跃的一百年,也是党领导人民追求法治、探索法治、建设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迎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百年。

《大事记》按照历史线索分四个历史阶段,以大量生动而鲜活的史实,清晰揭示了百年法治的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充分彰显了百年法治建设宝贵经验。这些宝贵经验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统一,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继承本来和吸收外来相结合,坚持抓关键少数与抓绝大多数相统一等。这些宝贵经验饱含着成败和得失、凝结着鲜血和汗水、充满着智慧和勇毅,是引领我们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指南和磅礴力量。《大事记》从法治大视野大格局出发,全方位地展现百年法治的历史性变革、历史性成就,覆盖了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到国家法律体系建设,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到依法治国,从法治顶层设计到法治基层探索,从法治思想理论、法治方针政策到法治运行操作,从国内法治、涉外法治到国际法治,从立法、执法、司法到普法守法,从法治工作机构、法治工作队伍到法治人才培养等各方面的辉煌成就。《大事记》描述出了百年法治进程中一系列在党的历史上、国家历史上和世界历史上具有第一意义的大事。例如,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法院在专业审判庭上设置的“第一”记录,包括1979年第一个经济审判庭、1984年第一个少年法庭、1986年第一个行政审判庭、1993年第一个知识产权审判庭等。在金句使用上,《大事记》引证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领导同志所讲的法治格言金句。例如,毛泽东同志所讲的,“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习近平同志所讲的,“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通过仔细研读《大事记》,既为我们深入理解党在不同时期领导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提供历史资料,也为深入研究新时代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基本规律提供宝贵史料,更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成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我们要认真学习研究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史,看清走过的路、辨识脚下的路、远眺前行的路,努力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上书写新传奇、创造新伟业。

内容选摘

这一时期,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浴血奋战、百折不挠,创造新民主主义革命伟大成就的历史进程中,领导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边区宪法原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及大量刑事、民事、土地、人权、劳动、文教卫生、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令,建立了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司法组织系统,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人民调解制度等,提出党内法规概念并制定、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培养造就了一支政法干部队伍,在立法、行政、司法、守法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探索,为新中国成立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引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这一时期,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自力更生、发愤图强,创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伟大成就的历史进程中,彻底废除了国民党政府的旧法统,彻底废除了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和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积极运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领导制定了“五四宪法”和国家机构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土地改革法、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确立了新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立法、行政、司法体制制度,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普遍建立起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迅速开展了法学教育培训,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为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巩固社会主义政权、推进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引自: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这一时期,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创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成就的历史进程中,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强调“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明确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领导制定修改现行宪法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家机关组织法、三资企业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逐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力保障和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自: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这一时期,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自信自强、守正创新,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创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成就的历史进程中,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谋划推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作出重要贡献。——引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