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17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16﹞19号)要求,在各省级残联和教育部门推荐基础上,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等程序,确定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等59个残疾人康复机构和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等59所职业院校为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我院荣幸名列59所职业院校之一。
上一条:聚焦“四个合格要求” 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下一条:借他山之石 琢己身之玉——评建办特邀专家团队就学院专业剖析和说课进行指导交流
官方微信
事业单位
官方微博
Copyright © 2002-2023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AII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蜀ICP备17033434号-1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德铭路3号 邮政编码:643000
就业签约、统计造假举报电话:0813-8283663/8283666 办学突出问题举报投诉电话: 0813-8283586
就业签约、统计造假举报邮箱:xg90218@svchr.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