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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助理岗位招聘公告

时间:2025-08-08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第二批助理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人数

招聘对象为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完全符合本公告要求人员,招聘人数为3人(具体人数根据第一批报到情况浮动)。

(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具备本公告要求的所有条件和资格,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在报名时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书等,并凭证书办理入职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曾有学术不端、师德师风失范等不良行为的;

8.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简介

助理岗位分管理助理和教学/科研助理2类,相关岗位工作内容如下:

(一)管理助理

主要在学生工作部、武装保卫处、招生就业处等职能处室从事文件处理、数据统计、会议组织、事务协调、学生管理等工作。

(二)教学/科研助理

主要在教务处、科研处、医学技术创新研究院、二级学院从事教学计划、课程准备、课堂辅助、实验辅助、科研辅助、学术活动组织、学生学习辅导、教学资料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评估统筹等教学支持性工作。

本次报名不限岗位,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8日至8月11日17:30。

3.报名网址:http://221.10.10.10:7076

4.报名流程:注册后进行登录报名,按岗位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5.证明材料。在填报信息相应位置或者末尾以附件形式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材料。主要是指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若身份证遗失,可提供户口簿、护照等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

(2)学历学位材料。须提供专科及以上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及近1月内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他需说明或者证明的材料。

6.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如实、准确填报信息,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应聘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成功后务必随时关注通讯设备、系统消息,以便及时查看审核结果。若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消息影响后续应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若因信息和材料不实、不准确、不按要求填报造成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7.资格初审。学校将根据岗位条件及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应聘人员可通过查看报名系统获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资格复审及考核安排

(一)时间

2025年8月13日13:00-14:00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随即进行现场考核。

资格复审当天将再次对资格初审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原件进行复审,请考生带好原件及相应复印件1份。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及考核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地点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德铭路3号),所有应聘人员均从学校南门进校,具体考核地点进校后见现场指引。

(三)考核方式

结构化面试。

(四)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现场公布且在我校官网上进行公告。

(五)特别提醒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随考核成绩一起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人员同步完成心理测评。未按时完成心理测评者,视为主动放弃。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对外公布。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及四川省、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关于考核招聘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违法犯罪信息、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再次复审。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核、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学校官网公示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纪检监察处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应依据、线索,对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其应聘资格。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应聘人员取消或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形成空额的,根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薪资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学校与其签订1年劳动合同,薪酬待遇为人民币4万/年(含五险一金),一年内,双方可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能力突出、表现优秀的人员,可按相关政策和程序规定聘用为编外职工,按照学校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享受相关待遇。其余人员一年期满自动退出。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招聘及聘用后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属于回避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据实提出,并在报名系统填报时予以明确,不如实上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九、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并按有关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813-8283568,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813-8283589,联系人:林老师;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27-87606548,联系人:黄老师。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2025年8月8日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德铭路3号  邮政编码:6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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