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纪委部署要求,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之中,充分履职尽责,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作风漂浮、履责不力、玩忽职守、违纪违规等问题,查处了一批在疫情防控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法纪监督保障。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典型问题——
1.攀枝花市汽车客运中心站客运部工作人员吕彬擅自离岗问题。2020年2月5日中午,攀枝花市汽车客运中心站客运部工作人员吕彬,不遵守疫情防控纪律要求,在未向车站领导请假和报告的情况下,擅自驾车离攀,造成不良影响。吕彬现已居家隔离。攀枝花市汽车客运中心站给予吕彬政务警告处分。
2.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监察执法大队队员肖港、郭天友擅自脱岗问题。2020年2月7日,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监察执法大队队员肖港、郭天友受单位安排,到东区瓜子坪街道兰尖社区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上午,肖港、郭天友根据社区安排分别负责值守辖区值守点位。中午,社区安排肖港、郭天友二人下午参与社区挂横幅、封闭相关点位等工作时,在单位对二人没有任何工作安排的情况下,肖港、郭天友以单位有工作安排为由,脱离社区工作岗位回家休息,不履行社区交办的防疫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肖港、郭天友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攀枝花市仁和区公安分局辅警刘思刚隔离期间擅自外出问题。2020年1月30日上午9时许,因防控工作需要,仁和区公安分局辅警刘思刚在居住的金福小区居家隔离,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得擅自外出。1月30日下午15时许,辅警刘思刚在隔离期间擅自外出,在前进镇胜利村疫情检查站被现场工作人员劝返,造成不良影响。刘思刚受到开除处理。
4.米易县撒莲镇金花塘村党支部书记吴复俊等5名村组干部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1月29日,米易县撒莲镇金花塘村4组村民在家中为女儿举办订婚宴,造成44人群体性违规聚餐。该村村组干部在疫情防控中失职失责、未及时上报和核实订婚宴信息、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造成不良影响。金花塘村党支部书记吴复俊,受到批评教育处理;金花塘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王伍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金花塘村党支部委员吉三作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金花塘村4组村民小组长萧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金花塘村5组村民小组长沙马友哈(婚姻介绍人),未制止并参加聚餐,受到责令辞职处理。
5.盐边县共和乡正坝村梅子组村民小组长蒋全兵隐瞒返乡人员信息问题。2020年1月21日、1月29日,共和乡政府组织工作人员统计共和乡各村从武汉返乡人员信息,正坝村梅子组村民小组长蒋全兵明知本次疫情防控措施和工作纪律,两次不如实报告其女儿从湖北武汉疫情爆发地返乡的实际时间,且不配合共和乡政府核实返乡人员信息工作。蒋全兵受到责令辞职处理。
6.盐边县国胜乡小坪村瓦厂组村民小组长卓本强履职不力、聚众打牌问题。2020年2月10日下午,盐边县国胜乡小坪村瓦厂组村民小组长卓本强,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和工作纪律,在巡查本组劝返点时,与劝返点2名值守村民和1名群众一起打牌,造成不良影响。卓本强受到责令辞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