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2020-2021(2)学期期中考试的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系部做好相关工作。
一、考试时间
期中考试时间为8-11周(4月19日-5月14日)。
二、考试课程
1.原则上学期总学时大于等于48学时的必修课程(含限选课)要进行期中考试。
2.各系部组织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课程考试。
三、命题
1.由系部决定考试内容组织命题。
2.考试形式由系部决定。需要印制试卷的课程,应保证试卷的规范性,并按要求审核。
四、考试组织
1.考试由系部自行组织,请各系部务必严格按照《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康院[2018]215号)文件(详见附件1)相关要求安排考试。
2.期中考试安排表(详见附件2),请各系部于4月14日上午11:00前将电子版、纸质版(系部主任审核签字)交教务处郑婉婷,原则上考试安排提交后不得变动;教务处将对期中考试组考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纳入系部考核。
五、关于期中试卷
期中考试完成后请教师严格按照试卷批阅的要求进行批阅,并按资料收集整理的要求存放,备查。
特此通知。
附件1.cwky2018215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关于印发《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91211修订版).rar
附件2.2020-2021(2)学期xx系期中考试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