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16﹞19号)要求,在各省级残联和教育部门推荐基础上,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等程序,确定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等59个残疾人康复机构和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等59所职业院校为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我院荣幸名列59所职业院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