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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误触氢氟酸不幸身亡,杭州警方通报

发布日期:2025-09-19    点击:

9月18日下午,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发布关于“女子误触氢氟酸不幸身亡一事”的警情通报。

针对余杭区一女子涂某某(女,1974年出生,江西人,暂住余杭闲林街道,与丈夫共同经营食品店)误触氢氟酸不幸身亡一事,经公安机关调查侦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5年9月9日18时28分,分局接群众报警称,涂某某在闲林街道星洲翠谷小区南侧山坡踩到疑似化学品,目前正在医院救治。接警后分局立即指令闲林派出所出警,并联动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处置。

经查,9月9日上午,涂某某陪同两位女性朋友在事发区域垦荒种菜,其间涂某某在经过废墟时踩破一只白色方形塑料桶,脚部接触桶内液体(氢氟酸)后出现剧烈灼痛。同行人员取水为其冲洗后将其送至涂某某丈夫经营的食品店,后由其丈夫送医救治。

现场勘查发现,在废墟处另有两个同类型塑料桶(一桶满装、一桶剩半桶,均密封)和一外包装纸箱残片(上有生产企业名称和生产许可证编号)。经调查,该废墟处原建有一平房,艾某发(男,1938年出生,湖北人)于2013年至2015年期间曾在该空置平房居住,该三桶氢氟酸系其从事外墙清洗工作的儿子艾某槟(男,1973年出生)放置,2015年搬离时遗弃。

目前,涉案人员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氢氟酸是氟化氢气体的水溶液,无色透明,有刺激性气味,具有极强的腐蚀性,能够腐蚀金属、玻璃和含硅的物体,甚至可侵蚀人体骨骼,可以说是可怕的“化骨水”。

如遇到类似强酸烧伤,在有水源的情况下应使用大量清水冲洗,时间至少20-30分钟,然后根据情况可用2%-5%的氢氧化镁或肥皂水处理创面后(禁止未经过冲洗直接使用酸碱中和的方式进行处理),仍用大量清水冲洗,以除去剩余的中和溶液。无水源冲洗污染物时,应使用干毛巾或纱布将其拭去,随后立即送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