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一批教坛新秀、教学名师和
第二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系部:
为评选对本专业建设和发展起到带头作用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院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院制定并下发了《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6年开展了第一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评选出专业带头人6人,骨干教师11人。经过一年的努力,首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专业引领和教研教改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予启动第二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申报评选工作。
根据学院“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为进一步创造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环境,树立教师的楷模,强化典范效应,学院制定并下发了《教坛新秀、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试行)》。现予启动第一批教坛新秀、教学名师申报评选工作。
以上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本次申报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申报教坛新秀、教学名师同时进行,请各位老师根据文件中的评选条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申报。申报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申报教坛新秀、教学名师不冲突,可同时申报。
2、有关教师科研、论文、教研、教改、获奖等印证材料,署名为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且在科研处有登记的,不需要提交相应资料复印件。若为附院兼职教师,且其科研、论文等未在学院科研处登记的,请提供相应资料复印件。
3、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由系部对申报材料和资格进行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系部汇总后统一交人事外事处。人事外事处收齐后,交教务处对教师教学、科研、教改等进行审核。
4、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2017年7月28日17:30。
5、各位老师在填写申报材料时,请注意格式,尽量调整为整页,并双面打印,非双面打印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6、申报过程中有关问题请咨询人事外事处陈俊国,座机:8225774,短号:62261。
附件:《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
/rswsc/files/file/20170725/20170725104455_7878.doc
《教坛新秀、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试行)》
/rswsc/files/file/20170725/20170725104519_3399.doc
人事外事处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