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川康公司:
为加强内部治理、资产管控,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川卫康院〔2024〕147号)和《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川卫康院〔2025〕24号)有关文件精神,按学校2026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安排,拟对临床医技学院、教育体育学院开展高质量发展内部专项审计、对大型教学仪器教学与科研等有效利用开展内部专项审计、对川康公司运营管理情况开展内部专项审计,对教体学院江燎副院长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川康公司原董事长朱军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学校委托四川协和会计师事务所和学校审计相关人员共同组成审计组,审计组将于2026年4月30日-9月30日对被审计部门和个人在内部治理、资产管控、廉洁从业等相关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请被审计部门严格按审计组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审计所需材料。在审计实施期间,可能关注或延伸其它相关处室与二级学院的管理活动,请按审计组要求,全面、及时提供所需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特此通知!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