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劳全面发展,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6〕405号)、《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川卫康院〔2024〕183号)、《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川卫康院〔2025〕127号)等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各班级(年级、专业)推荐、二级学院评审、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和评审领导小组评审,拟推荐药品食品学院药学专业卢文丽等3253名学生(含26名退役士兵)申报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0月28日及之前将具体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校纪检监察处或学生工作部。反映情况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在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纪检监察处地址:公卫楼A602;学生工作部地址:仁济楼210。
附件: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名单表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