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录取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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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录取查询系统 注:2020年普通类大专四川省、广东省、贵州省、云南省、重庆市,四川对口高职录取结果已上传。 |
发表时间:2020年0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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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0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考试各类别录取分数控制线及拟录取考生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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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规定,现将我院普通类“9+3”高职单招考试各类别拟录取分数控制线及拟录取137名考生名单公示如下。 2020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考试录取分数控制线 考生类别 专业 拟录取分数控制线(分) 备注 彝区“9+3” 护理 179.33 藏区“9+3” 护理 190.67 其他事宜: 1.公示期为6月12日至 |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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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2020年“9+3”单独招生考试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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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招考委研究,决定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9+3”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在6月6日进行。为使广大考生更全面便捷的了解本院单独招生考试安排,现将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文化考试 6月6日9:00-11:30 综合素质测试 6月6日13:30开始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1.时间:6月5日下午17:30之前 2.地点: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东部新城校区 |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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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9+3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查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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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学院2020年9+3单独招生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在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0年9+3单独招生报名系统(http://gzdz93pt5194.gaokao345.cn/)中“快速查询”栏目查询。 若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查分申请表于6月9日12:00前到学院教务处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受理。学院于6月9日下午17:00前,通过学院官网公布查询结果。 查分电话 |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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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2020年“专升本”考试推荐考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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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91号)精神和川北医学院遴选优秀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的相关规定精神。经系部审核,拟推荐84名同学参加川北医学院2020年“专升本”考试,现将推荐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6月3日至6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招生就业处反映。 咨询电话:(0813 |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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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2020年“专升本”考试推荐考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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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91号)精神和成都医学院遴选优秀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的相关规定精神。经系部审核,拟推荐301名同学参加成都医学院2020年“专升本”考试,现将推荐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6月3日至6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招生就业处反映。 咨询电话:(0813 |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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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2020年“专升本”考试推荐考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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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91号)精神和攀枝花学院遴选优秀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的相关规定精神,经系部审核,拟推荐68名同学参加攀枝花学院2020年“专升本”考试,现将推荐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6月3日至6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招生就业处反映。 咨询电话:(0813 |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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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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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方式:考生参加中考,并在中考志愿系统,五年高职(非师范)志愿栏填报我院相应联办中职校志愿(志愿代码及专业代码详询各联办中职校); 就读地点:前三年在相应联办中职校就读,后两年转录回我院校本部就读。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工作的通知》(川教〔2020〕129号)文件精神要求,学生在中职阶段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获得转录高职阶段继续学习的资格。转录淘汰比例不低于获得高职 |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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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公布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各类别、各专业拟录取分数控制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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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规定,现将我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各类别、各专业拟录取分数控制线公布如下。 2020年6月2日 |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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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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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欢迎你报名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为使各位考生更全面、便捷的了解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现将相关信息温馨提示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疫情防控事项 (一)入校考试条件 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考生方可入校考试。 1.本人现阶段没有被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 2.本人过去14天(从入校时间起倒推,以下相同)没有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接触; 3.本人过去14天一直居住在疫情低风险 |
发表时间:2020年0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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