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一批教坛新秀、教学名师和第二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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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一批教坛新秀、教学名师和 第二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系部: 为评选对本专业建设和发展起到带头作用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院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院制定并下发了《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6年开展了第一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评选出专业带头人6人,骨干教师11人。经过一年的努力,首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
发表时间:2017年0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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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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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报名通知 各处室、系部: 四川省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简称“师培”)是高校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备条件之一,旨培养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能力。2017年四川省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时间为7月14日—8月13日,参训报名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训范围: 1.现有专任教师中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且未参加师培的; 2.所有新进教职工(2016年9月 |
发表时间:2017年06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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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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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2016年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公示 各处室、系部: 根据《四川卫生康复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川卫康院〔2016〕196号)文件要求,在学院各处室、系部两级考核基础上,经本人总结、考核小组测评及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2016年度学院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如下: 一、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人员(33名) 刘利英 张前熙 肖 骞 李 琴 陈莎莎 王万利 陈 |
发表时间:2017年0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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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勤杂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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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关于公开招聘勤杂工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 后勤保障处勤杂工1名。 二、招聘条件 1.初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50岁以下(截止2017年4月30日)的男性; 3.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4.有技术工人行业执业证等专业证书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进入考核的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上午8点至4月13日上午12 |
发表时间:2017年0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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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接收张杰等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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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经中共第五党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拟发展张杰等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3日。 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第五党支部反映公示对象意见,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公示电话:0813—8225774 附件:拟发展中共预备党员名单 中共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第五党支部 2017年4月26日 |
发表时间:2017年0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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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6月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报道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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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17年6月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报道时间的通知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17年6月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拟录用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根据学院工作安排,为保障新进职工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本次拟录用人员务必于2017年7月5日17:30分以前,到学院人事外事处报道,逾期不报道者,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录用机会。 特此通知!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2017年7月1日 |
发表时间:2017年07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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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优秀教师、辅导员、教育工作者及“三十年”教龄教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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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优秀教师、辅导员、教育工作者及“三十年”教龄教师的通知(川卫康院[2017]108号) |
发表时间:2017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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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王超等14名同志按期转正定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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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王超等14名同志按期转正定级的通知.doc |
发表时间:2017年0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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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资料提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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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资料提交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启动,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17〕3号文件精神及自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对我院教职工报名和资料提交工作安排如下: 1、按照自愿报名的原则,考生自行在报名时间内(2017年1月10日至20日)完成网上 |
发表时间:2017年0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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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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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16年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自贡市教育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高职高专及成人高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自教函﹝2016﹞33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16年下半年初、中级职称社会化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凡我院符合申报任职条件的教职工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评审,本次评审高校教师系列的助教、讲师和实验系列助理实验师、实验 |
发表时间:2016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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