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申报】(3月15日)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民政部部级课题(专项业务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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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处室、二级学院: 现转发《2026年民政部部级课题(专项业务类)申报指南》,请各部门积极组织申报,申报要求详见通知文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学院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3月15日 二、申报要求 1. 电子材料:《申报书》电子稿请发送至指定邮箱(word版+签字盖章扫描件,并请以“民政部+负责人+课题名称”命名文件 |
| 发表时间:2026年03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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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协副主席徐勇一行莅校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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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9日,四川省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徐勇一行莅临我校,调研学校科普基地建设和科普活动开展情况。四川省科协调研宣传部部长施玉梅、三级调研员陈云飞,自贡市科协党组书记邹发勇、普及部副部长陈才永,学校党委书记黄晓春、副校长章荣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 徐勇听取了学校近年来围绕医学专业特色,积极开展科普活动,打造特色科普基地等工作汇报。在实地考察中,调研组一行走访了省级科普实践基地——学校中医药文化科普 |
| 发表时间:2025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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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科研项目外协经费公示(20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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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科研项目协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对《电针多靶点调控海马突触可塑性、炎症反应与凋亡机制对PTSD大鼠神经保护作用的研究》项目(负责人:宋凯)的外协经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年3月13日~2026年3月15日。若对本项外协经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科研处或纪检监察处反映并提交书面材料。 联系电话:纪检监察处0813-8283589 科研处 |
| 发表时间:2026年0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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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科研项目外协经费公示(20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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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科研项目协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对《基于杏仁核小胶质细胞活化介导的炎症反应探讨电针消退PTSD恐惧记忆的机制》项目(负责人:宋凯)的外协经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5日。若对本项外协经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科研处或纪检监察处反映并提交书面材料。 联系电话:纪检监察处0813-8283589 科研处 |
| 发表时间:2026年0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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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专家工作站正式获批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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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4月7日,在自贡人才创新发展大会暨第九届“盐都人才月”活动启动仪式上,我校获批设立自贡市第十三批专家工作站。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黄昌平参加启动仪式,副校长章荣代表学校接受授牌。 近年来,学校坚持“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模式,推动医学数字化、虚拟现实及人工智能技术在康复领域的创新应用,着力打造“教学-研发-中试-产业化”完整创新链条;工作站采用柔性引才模式,成功引进天津天堰科技股份 |
| 发表时间:2026年04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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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项公示】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6年大学生科研资助项目拟立项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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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6年0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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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项公示】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6年校级科研课题拟立项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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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6年0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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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2年10月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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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于2022年10月进行了考核招聘工作,按照考核招聘程序,现将9名体检合格考生纳入拟录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至7月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情况反映的,请在2023年7月4日17:00前以真实姓名向我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813-8283568)或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0813-8283589)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或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
|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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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3年5月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拟录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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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于2023年5月进行了科研助理岗位考核招聘工作,按照考核招聘程序,现将2名体检合格考生纳入拟录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至7月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情况反映的,请在2023年7月4日17:00前以真实姓名向我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813-8283568)或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0813-8283589)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或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 |
|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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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3年6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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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所有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往届生。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1.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
|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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