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16年暑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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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前身系1918年加拿大基督教会创办的仁济护士学校,建国后,经历数次易名,1953年更名为四川省自贡卫生学校,2012年2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四川省自贡卫生学校基础上建立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学院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主要实施专科层次的高等医药卫生类职业教育。 2014年1月,自贡市委、市政府决定将自贡市最大的两个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作为学院的附属 |
| 发表时间:2016年0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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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科研课题获“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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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5月至6月,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组织了首届“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我院推荐罗天蔚老师课题组参评,经主办方规范科学严谨的评议,我院课题《院校深度融合背景下高职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生临床实践能力培养》荣获优秀成果三等奖第一名。本次共有102项科研成果参评,最终评议出一等奖3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3项。希望学院各课题组扎实推进科研工作 |
| 发表时间:2016年0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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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三项科研课题校外立项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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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处室、系部: 截至6月20日,经立项单位科学严谨的评议,我院共有3项课题成功立项,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处室、系部重视科研工作,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学院科研管理办法要求,强化项目管理、规范科研行为,实时推进科研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2016年校外立项科研课题一览表 序号 课题名称 所在部门 课题负责人 立项单位 研究经费(万) 课题类别 1 近代 |
| 发表时间:2016年0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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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四川省教育厅2017年科研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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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处室、系部: 四川省教育厅现已启动关于2017年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为切实组织好2017年度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工作,现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7年科研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请有意申报2017年科研项目的老师认真按照项目申报时限和要求填写申报书,2016年6月10日之前完成注册,并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电子文档传于科研处。 电子邮箱:438150081@qq.com |
| 发表时间:2016年0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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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关于举行高考志愿填报现场咨询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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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及家长: 为方便广大考生进一步了解我院开办各专业及录取情况,学院招生就业处将举行高考志愿填报现场咨询会,对考生专业志愿填报进行指导,并解答考生关心的问题,欢迎考生及家长参加。 时间:6月25日—7月1日,每天下午16:00—17:30 地点:学院一会议室(实训大楼) 招就处已从6月11日开始招生咨询周末值班,6月22——7月2日,每天8:00——21:00均安排有专人值班,接受考生咨询 |
| 发表时间:2016年0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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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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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处室、系部: 自贡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自贡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及规划课题指南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 请有意申请课题的老师根据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表(附件3),并于5月31日前将电子版文档传于科研处。 电子邮箱:438150081@qq.com 联系电话 |
| 发表时间:2016年0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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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2016年度职业教育重点研究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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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处室、系部: 教育部职业技术研究所与教育部有关司局协商,决定发布2016年度职业教育重点研究课题,现将《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关于发布2016年度职业教育重点研究课题的通知》转发(见附件)。 请有意申请课题的老师根据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表,并于5月25日前将电子版文档传于科研处。 电子邮箱:438150081@qq.com 联系电话: 0813-8122604 附件 |
| 发表时间:2016年0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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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16-2017学年校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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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16-2017学年校历上传(见附件),请有需要的老师、同学自行下载。 附件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16-2017年校历 教务处 2016年6月12日 |
| 发表时间:2016年0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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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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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院师生: 学院总配电室将于2016年6月19日上午8:00到下午18:00进行年检,届时全院将停电,请做好准备,相互转告。 学院后勤保障处 2016年6 |
| 发表时间:2016年0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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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年度外出实习学生收缴学费及结算书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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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关于2016年度外出实习学生收缴学费及结算书费的通知 各系部: 2014级三年制学生(含大专、中专)及2012级五年高职学生将于6月中旬开始实习,按照《高等学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学院将对该部分学生收取最后一学年学费,同时结算在校期间的代收书费。具体流程如下: 一、本次收取学费的形式采取银行代扣方式进行,请学生务必于2016年6月11日之前将应缴纳的学费金额 |
| 发表时间:2016年0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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