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3年5月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拟录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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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于2023年5月进行了科研助理岗位考核招聘工作,按照考核招聘程序,现将2名体检合格考生纳入拟录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至7月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情况反映的,请在2023年7月4日17:00前以真实姓名向我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813-8283568)或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0813-8283589)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或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 |
|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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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2年10月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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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于2022年10月进行了考核招聘工作,按照考核招聘程序,现将2名体检合格考生纳入拟录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至7月1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情况反映的,请在2023年7月19日17:00前以真实姓名向我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813-8283568)或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0813-8283589)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或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
| 发表时间:2023年0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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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暑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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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3年0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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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2023年5月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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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职科研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7名,具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1.招聘2023届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医学门类; 3.考生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未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个人信息未录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往届生、2024届应届毕业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基本条件 (1 |
| 发表时间:2023年0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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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关于征集校企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合作意向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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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企业: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拟校企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此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意向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作背景 为积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搭建“产”与“教”多样化平台,实现学校、企业实质性深度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实现平台共建、人才共育、资源共享,在产教融合中实现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二、合作项目 |
| 发表时间:2023年0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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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3年4月考核招聘考生成绩及体检入围名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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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2023年4月招聘考核工作已结束,现将考生成绩及体检入围名单予以公告,并对相关事宜进行告知。 一、考核成绩及体检入围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已毕业考生 1.体检医院:学院附属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2.体检项目: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3.体检时间:请于2023年6月7日上午12:00前提交体检 |
| 发表时间:2023年0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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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3年5月招聘科研助理岗位考生成绩及体检入围名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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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2023年5月招聘科研助理岗位考核工作已结束,现将考生成绩及体检入围名单予以公告,并对相关事宜进行告知。 一、考核成绩及体检入围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相关事宜 1.体检医院:学院附属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2.体检项目: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3.体检时间:请于2023年6月15日上午12:00前提交体检报告 |
|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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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2年6月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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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于2022年6月进行了考核招聘工作,按照考核招聘程序,现将2名体检合格考生纳入拟录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至7月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情况反映的,请在2023年7月4日17:00前以真实姓名向我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813-8283568)或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0813-8283589)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或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
|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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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成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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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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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3年4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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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学院研究决定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所有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往届生。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1.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
|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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