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结果

当前位置:首页> 检索结果
党纪学习教育丨生活纪律是什么,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义务;党员不仅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上,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方面也应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这就要求每一名党员在生活中必须严以修身、严以律已,坚决反对
发表时间:2024年06月18日

一图读懂 |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 住房建设厅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具体要求是什么? 一图读懂 ↓↓↓
发表时间:2024年09月24日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新校区正式开工建设
http://www.svchr.edu.cn/view-2236.aspx
发表时间:2017年01月06日

新中国成立75周年教育事业发展成就综述
“教育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之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振奋人心。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波澜壮阔。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引领教育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格局性变化。今天的中国,正从教育大国阔步迈向教育强国。 建体系、夯根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效更加显著 曾经破旧低矮的土坯教室成了多媒体课堂,“巴掌大”的土操场已
发表时间:2024年10月09日

习近平:教育,不能把最基本的丢掉
3月6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的民盟、民进、教育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微镜头·习近平总书记两会“下团组” “教育,不能把最基本的丢掉”(两会现场观察) 时间:3月6日下午 日程: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盟、民进、教育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    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新赛道、新机遇来了,新
发表时间:2025年03月08日

学习语|把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的首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底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指出:“要把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的首位,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党性滋养,把学习遵守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这一重要论述,为广大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凝聚干事创业的力量提供了重要遵循。今天, 党建网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邀您一同学习领会。 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党性滋养,把学习遵守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
发表时间:2025年02月18日

【他山之石】决定一名党员如何的是党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决定一个人如何的是品行,决定一名党员如何的是党性。”为什么决定一名党员如何的是党性呢?因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没有党性这一基石,各个方面就立不住、立不稳。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必定会有艰难险阻,可能遇到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这对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提出了更高要求。 实践中,一些党员干部身上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归根结底都能
发表时间:2024年12月05日

【学习教育】中办印发《通知》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学习教育
发表时间:2025年03月18日

一文读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中央八项规定,短短600余字,涉及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等多方面。自出台以来,中央八项规定带来的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变化,深刻影响和改变着中国,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作风建设的“金色名片”。  
发表时间:2025年03月17日

什么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发表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共有 13641 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有 1365 页   当前第 55 页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德铭路3号  邮政编码:643000

就业签约、统计造假举报电话:0813-8283663/8283666   办学突出问题举报投诉电话: 0813-8283586

就业签约、统计造假举报邮箱:xg90218@svchr.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