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第一季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例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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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第一季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例会于4月7日下午14:30在行政楼502会议室召开。国资委副主任、副院长罗天蔚,各处室、二级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员共24人参加会议。国资委办公室主任、国资处副处长谭阳主持会议。 会议介绍了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与流程,通报了1-3月份办公耗材领用情况,分析了我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存在问题,并明确了2022年年度国有资产管理重点任务和实施计划。与会 |
| 发表时间:2022年0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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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第四季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例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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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第四季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例会于11月29日上午9:30在行政楼502会议室召开。副院长罗天蔚,各处室、二级学院分管资产负责人、资产管理员参加会议。国资处副处长谭阳主持会议。 国资处谭阳副处长首先介绍了各处室、二级学院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对截止2022年11月28日全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和生均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进行概述,分析说明了各二级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及近三年来新增配置教学仪器设备构成 |
| 发表时间:2023年01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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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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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9日,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在1教A502召开2022年第2次国资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到委员23人,实到18人,因事请假5人,会议纪要如下: 一、审议《学院2023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请示》。谭阳副处长代表国资处提出2023年学院资产配置计划,包括专用设备、基建设备、信息化设备、图书、通用设备与家具。资产归口部门教务处、项目办、信息处、图书馆、行办就专用设备、基建设备、信息化设备、图书 |
|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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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第二季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例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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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第二季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例会于5月6日上午9:30在行政楼402会议室召开。国资处副处长谭阳主持会议,各处室、二级学院分管资产负责人、资产管理员参加会议。 国资处谭阳副处长首先介绍了当前阶段的重点工作。一是通知了贴息贷款项目最新的工作要求。二是加快推进2022年专用设备验收工作,合理安排时间尽早验收。三是继续开展通用设备清查,摸清通用设备使用状况。四是要求各处室、二级 |
|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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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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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权 关于印发《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pdf |
| 发表时间:2021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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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贡职业技术学校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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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上午,自贡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余文远、资产运营科科长吴国平一行2人来到学院调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学校副院长熊骥,副院长罗天蔚,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朱军、谭阳,团委王锐等相关人员参加了调研座谈。 熊骥同志首先对自贡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余文远一行2人的到来表示了欢迎,并介绍了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前期工作的基本情况。罗天蔚同志对我院国有资产的管理思路、目标任务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释。与会人员 |
| 发表时间:2021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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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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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处室,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收集学校大型仪器的使用数据,进一步用好管好大型仪器,实现大型仪器设备的“专管共用”,根据《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教高司条函〔2000〕10号),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单件或成套价值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状态完好的大型仪器设备2020年12月1日至 |
| 发表时间:2021年12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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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3年土地及建筑物管理及变更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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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及建筑物管理及变更情况公开.pdf |
| 发表时间:2023年0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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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自贡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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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财规〔2020〕2号 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制度规定,我们制定了《自贡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经市财政局2020年8月第18次党组(扩大)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反馈。 附件:自贡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自贡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
| 发表时间:2021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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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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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 |
| 发表时间:2021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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