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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警示教育会
6月6日,学校召开警示教育会,党委书记黄晓春主持并讲话。学校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纪委委员、科级及以上干部、纪检委员、重点岗位干部及职工代表参加。 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市委警示教育会精神;通报剖析行业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与会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 黄晓春强调,要以案促学,在警示教育中敲响纪律警钟。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贯彻
发表时间:2024年06月06日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严把党员入口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开展2024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对象 2024年上半年发展对象 2.培训内容 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史、党规党纪等为主要内容,并结合红色实践教育进行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26日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第1期 | 以教为乐,助力学习成长
为围绕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引导青年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搭建青年党员开放思政课交流平台,生动展示青年党员立足工作或学习实际,学校遴选了40名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党员,开展“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谈学习、谈工作、谈体会。活动从3月开始,每周推出一期微视频,将在学校党建公众号“川康先锋”上进行展播,进一步激励青年党员树好“青年
发表时间:2024年03月08日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四川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自贡市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党组织关系隶属我校的各级党组织。 第二章 党费收缴 第三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
发表时间:2024年07月14日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第3期 | 青春逢盛世,奋斗正当时
发表时间:2024年03月23日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第2期 | 担当教育使命,点亮生命之光
发表时间:2024年03月15日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第5期 | 赓续育人初心 不负教育使命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07日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第6期 | 倾情陪伴,筑梦前行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14日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第4期 | 用心做职教答卷人
发表时间:2024年03月30日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基层党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要求,对照“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从严落实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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