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拟接收陈彤等同志为中共党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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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同意接收陈彤、赵秋宇、陈龙、邓娇健、尹晶、廖茂珊、李玲、段晓芳为正式党员,拟同意将牛俊飞、王西亚、杨玉林、唐梓萁、喻鸿毅、邹丽慧、罗小菊、谭小红、历光平、杨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9日。 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中共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委员会反映公示对象意见,我们 |
| 发表时间:2019年0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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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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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于2022年10月11日至12日举行。 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别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第二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中国共产党四川卫生 |
| 发表时间:2022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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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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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 |
| 发表时间:2017年0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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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五点,促发展”支部工作法——药学系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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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药学系党支部成立于2017年5月,为师生联合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22名,预备党员13名,入党积极分子105名。一直以来,党支部秉承“立学为先,服务发展”理念,探索党建工作着力点和创新点,提出“抓五点,促发展”工作法,坚持以党建促进教师成长,党建促进人才培育,党建促进专业发展,党建促进社会服务能力和影响力提升。 一、基本内涵 “抓五点,促发展”工作法立足新时期高校五大职能 |
| 发表时间:2021年1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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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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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组织应当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 |
| 发表时间:2019年0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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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凝心聚力”支部工作法——基础医学部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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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医学部承担学院所有医学相关专业的基础课程,为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基础医学部党支部成立于2018年12月,现有正式党员21名,预备党员1名,积极分子1名,近年来,支部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通过不断“凝心聚力”,打造了一支齐心协力,迎难而上的党员队伍。 一、基本内涵 由于高校基层党组织中普遍存在的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不足、新党员理论基础不牢、老党员责任意识不强,导致党组织凝聚力 |
| 发表时间:2021年12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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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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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 |
| 发表时间:2021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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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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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就是维护党的尊严,是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徽党旗的基础主干法规,是党徽党旗制作、使用、管理的基本遵循。《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继承已有好做法,吸收实践新经验 |
|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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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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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 |
| 发表时间:2017年01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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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党建+先锋服务”理念的“3+5+N”支部工作法——行政第一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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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第一党支部成立于2020年12月8日,为原行政党支部调整分支直属党支部,由计划财务处、后勤基建处、采购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信息技术中心5个处室党员组成,现有正式党员21名、预备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3名,设支部委员3名。行政第一党支部在学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建+先锋服务”理念,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真抓实干,运用“3+5+N”支部工作法,积极探索创新基层党建载体与机制,不断夯实基础 |
| 发表时间:2021年12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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