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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
发表时间:2021年10月14日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四川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自贡市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党组织关系隶属我校的各级党组织。 第二章 党费收缴 第三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
发表时间:2024年07月14日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就是维护党的尊严,是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徽党旗的基础主干法规,是党徽党旗制作、使用、管理的基本遵循。《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继承已有好做法,吸收实践新经验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13日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基层党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要求,对照“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从严落实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30日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管理,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是指基层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第二章 计划管理 第三条 党建活动经费实行二级预算科目管理,各党总支建立二级预算科目。纳入
发表时间:2024年07月14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治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处室(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政治审查(以下简称“政审”)工作,提高政审工作的政治性、纪律性、严谨性,结合我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和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进一步规范政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二、主要用途 入党、公招考试、征兵入伍、评优推先、参编教材、人才引进、交流提拔、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等需要政审的情况。 三、政审方式 按照“统一领导
发表时间:2024年05月14日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组织应当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
发表时间:2019年09月24日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推进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规,结合高等学校实际,现就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
发表时间:2017年08月29日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
发表时间:2017年08月18日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2021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1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条 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组织处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监督要求,严肃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等问题,督促
发表时间:2021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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