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8-13
各位考生及家长:
我院2018年普通大专录取阅档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我院《2018年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现将我院普通大专最低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422分;
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339分。
招就处
2018年8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川卫康院2018年大专录取通知书邮寄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川卫康院2018年对口高职录取分数线的通知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德铭路3号
咨询电话:(0813)8283555、8283666、8283663
纪检监察电话:(0813)8283589
关注川康招生公众号
关注川康就业公众号
Copyright @ 2002-2023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蜀ICP备170334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