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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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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1)学期课程重(补)修报名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0-10-20  浏览:

关于2020-2021(1)学期课程重(补)修报名的通知

根据《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川卫康院[2017]115号)、《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课程重修(补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将开始本学期重修选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重修报名安排

1.适用对象:2016级、2017级、2018级三年大专学生在校期间所有成绩低于60分的课程经补考、重修仍未合格、或者错过补考机会的;2019级学生在2019-2020(1)学期所有成绩低于60分的课程经补考仍未合格、或者错过补考机会的。

2.报名、缴费时间:2020年10月20日(周二)上午08:00至10月23日(周五)上午12:00。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课程重修报名、缴费,一旦报名结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报。

3.报名、缴费网址:学院官网-登录“全日制教务系统”,进入用户登录界面。

4.报名、缴费方式:登录“全日制教务系统”后,在“报名申请”菜单下,选择“重修报名”,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5.注意事项:学生登录之后可查询本人需参加重修的课程并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如学生未查询到应该重修的课程,请在10月21日(周三)下午14:00-17:00前往教务处(地点:1教学楼-A413)办公室进行登记。

二、课程补修报名安排

1.适用对象:因转学、转专业、学籍异动等原因未取得当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需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和考试的学生。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时间

时间:2020年10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1教学楼-A413。

3.转专业、复学同学需带上学生证、《学分转换认定表》参加报名。

三、重(补)修方式

本学期均以单独编班上课方式进行重(补)修。重(补)修学习要求与正常课程相同。

、成绩考核认定

重(补)修的学生,需参加所重(补)修课程结束后的重(补)修课程期末考试取得该课程成绩。

五、其他事项

1.重(补)修课程不得申请缓考,如重(补)修课程考试时间与正修课程冲突,则申请正修课程缓考。重修课程没有补考。

2.联系人:郑婉婷 电话:0813-8283592

附件1.学生重修报名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1.学生重修报名操作手册.doc